,凉得人一缩。车厢里没剩几个人,斜对面的大叔靠在椅背上打盹,口水顺着嘴角沾湿了衬衫领口,脚边的帆布包敞开个缝,露出半盒没吃完的茶叶蛋。我把手机揣回牛仔裤口袋时,钥匙串撞在金属扣上,发出“叮”的轻响,紧接着,掌心就被一枚硬邦邦的东西硌了一下——是那枚樱花书签。 我抬手把钥匙串拎起来,借着车厢顶昏黄的灯看它。塑料壳子边缘早被磨得发毛,像被猫抓过的毛线球,当年小心翼翼压在里面的粉白樱花,如今褪成了浅灰色,花瓣的纹路还在,却没了半点鲜活气,像老相机里洗出来的旧照片,连色彩都被时光吸走了。这玩意儿挂在我钥匙串上快四年了,去年部门聚餐,老周看见它,还叼着烟笑我:“陈默,你一个大男人,挂这么秀气的玩意儿,不怕楼下保安大哥笑话你娘?” 当时我正夹着一块排骨,听他这么说,手顿了顿,没吭声,只是悄悄把钥匙串转了...